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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自来水用户您好: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全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论。现将我县关于征收镇(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镇(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据、范围及标准。
1、根据孟津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孟津县财政局、孟津县水利局联合下发《关于征收镇(区)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孟发改[2019]6号)文件。
2、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为孟津县城区及各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及非居民。
3、征收标准。
我县城区及各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5元/吨,非居民征收标准为1.2元/吨。
二、征收方式及开征时间
污水处理费由孟津县人民政府委托孟津汇兴水务有限公司代为征收,从2019年5月1日起抄见水量开始征收。
三、征收用途
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用于全县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四、拒绝缴纳的处罚办法和依据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免征范围
1、根据上级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五保户继续享受免征污水处理费政策。
2、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外的村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是国家政策性规费征收,不是基本水价的上涨和调整,征收费用金额上缴财政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征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水污染治理,望广大用户积极配合,按时足额缴纳。感谢广大用户对供水事业的支持理解。
供水服务热线:
麻屯镇:67921302
平乐镇:15737987685
会盟镇:67921317
朝阳镇:67879996
横水镇:15937961855
小浪底镇:13503790828
华阳集聚区:67921323
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